
統一 制式 文化綜合執法標志服裝 全新 六部規范 標準 定制
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服裝配置遵循國家統一標準,以體現執法權威性和專業性。根據財政部、司法部2020年發布的《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》,文化執法服裝與其他領域綜合執法服裝在基礎設計上保持一致,但通過專屬標志體現行業特色。以下是主要配置參數及規范:
?一、基礎配置參數?
?顏色與材質?
?主色調?:藏青色(與城管、農業等綜合執法部門一致),搭配淺藍色襯衣(夏裝)或白色襯衣(春秋裝)。
?材質?:春秋/冬裝外套采用耐磨混紡面料,夏裝
顏色?:通常以藏青色、深藍色為主,搭配反光條或熒光條(夜間執勤使用)。
?標識?:包括肩章、臂章、胸徽、編號等,標明“交通執法”字樣及所屬單位。
?配件?:執法證、執法記錄儀、反光背心等為標配。
?分類?
?季節區分?:分為夏裝、春秋裝、冬裝(如夾克、大衣)。
?功能區分?:日常執勤服、反光警示服、防寒服等。襯衣為透氣吸汗棉質或聚酯纖維。
?反光標識?:夜間執勤服裝需加裝3M級反光條,寬度≥5cm,反光亮度≥330cd/lx/m2。
?款式分類?
?春秋裝?:長袖制服外套(含內襯)、制式長褲/裙裝(女性)、領帶(藏青或深藍色)。
?夏裝?:短袖襯衣(淺藍)、制式短褲/裙裝(裙長及膝)。
?冬裝?:防寒棉服或大衣(可拆卸內膽)、保暖褲裝。
?多功能服?:適用于文物巡查、演出場所檢查等場景,配備防水、防污功能。
專業 定制 文化行政執法服裝 文化執法制服
文化執法標志服裝 配置 鞋帽 全套文化執法制服及目錄參數及制作規范
著裝要求
1. 文化執法人員穿著標志服裝時,要注重自身修養,保持莊重嚴謹,不得歪戴帽子,不得披衣、敞懷、挽袖、挽褲腿等。
2. 標志服裝不得隨意改動,不得擅自配發其他飾物。
3. 在工作場所穿著其他服裝時,應當保持整潔,無明顯破損、脫色、起毛起球現象。
三、穿著不同季節標志服裝的規定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