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應急執法服裝屬于?應急管理局統一制式服裝,具體規范依據《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》明確以下內容:
一、統一制式服裝的部門范圍
?六大綜合行政執法隊伍?
包括?交通運輸、市場監管、生態環境保護、農業、文化市場、應急管理?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,統一配備相同制式服裝和標志,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區分具體部門?。
?應急管理局?:如應急綜合行政執法大隊、應急管理局等機構?。
二、著裝條件與適用范圍
?適用人員要求?
必須隸屬于履行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檢查等職能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內設或所屬機構;
需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并直接面向執法對象?。
?執法場景?
在應急執法檢查、行政處罰、事故處理等現場執法活動中需規范著裝?。
三、服裝款式與標志設計
?服裝類別?
包括常服(含上衣、褲子、襯衣)、執勤服(春秋/冬裝)、夏裝(長袖/短袖)、防寒服等?
應急執法制服工藝規范(2025年標準)
一、工藝設計原則
?統一性與規范性?:服裝設計需與綜合行政執法形象標識統一,符合行業標準?。
?實用性與舒適性?:版型需符合人體工學,滿足日常執法活動需求,注重保暖性、透氣性和耐磨性?。
?識別性與美觀性?:采用深色系(如藏藍、黑色)為主色調,搭配徽標、名稱等簡潔圖案,便于公眾辨識?。
二、材料與工藝細節
?材料選擇?:
主材、耐用面料,確保服裝使用壽命?。
根據氣候區域調整材料(如寒區加強保暖層,熱區采用透氣材質)?。
?工藝標準?:
縫制工藝注重細節處理,如領口、袖口加固,提升耐磨性?。
鞋類(單皮鞋、皮涼鞋、棉皮鞋)采用防滑、防水工藝,適應不同執法環境?。
三、制作規范與分類
?服裝分類?:
?常服?:配發1套,使用年限4年?。
?執勤服?:分春秋/冬款,配發數量因氣候區域而異(如高寒區增發加厚款)?。
?夏裝?:長袖/短款襯衣,熱區優先短款,寒區可選長袖?。
?配飾與標志?:
標志類(帽徽、臂章、胸號等)需嚴格按規格制作,確保不同執法隊伍通過名稱或圖案區分?。
腰帶、領帶等配飾需與服裝顏色協調,材質耐磨?








